之后马上有人提出要和老夏跑一场,然后掏出五百块钱放在头盔里。我们终于明白原来这个车队就是干这个的。
第一次去北京是因为《三重门》这本书的一些出版前的事宜,此时觉得北京什么都不好,风沙满天,建筑土气,如果不说这是北京还没准给谁西部大开发掉了。我觉得当时住的是中国作家协会的一个宾馆,居然超过十一点钟要关门,幸好北京的景色也留不住我逛到半夜,所以早早躲在里面看电视,看了一个礼拜电视回去了,觉得上海什么都好,至少不会一个饺子比馒头还大。
这样的感觉只有在打电子游戏的时候才会有。
我的特长是几乎每天都要因为不知名的原因磨蹭到天亮睡觉。醒来的时候肚子又饿了,便考虑去什么地方吃饭。
当年始终不曾下过像南方一样连绵不绝的雨,偶然几滴都让我们误以为是楼上的家伙吐痰不慎,这样的气候很是让人感觉压抑,虽然远山远水空气清新,但是我们依旧觉得这个地方空旷无聊,除了一次偶然吃到一家小店里美味的拉面以外,日子过得丝毫没有亮色。
结果是老夏接过阿超给的SHOEI的头盔,和那家伙飙车,而胜利的过程是,那家伙起步想玩个翘头,好让老夏大开眼界,结果没有热胎,侧滑出去被车压到腿,送医院急救,躺了一个多月。老夏因为怕熄火,所以慢慢起步,却得到五百块钱。当天当场的一共三个车队,阿超那个叫急速车队,还有一个叫超速车队,另一个叫极速车队。而这个地方一共有六个车队,还有三个分别是神速车队,速男车队,超极速车队。事实真相是,这帮都是没文化的流氓,这点从他们取的车队的名字可以看出。这帮流氓本来忙着打架跳舞,后来不知怎么喜欢上飙车,于是帮派变成车队,买车飙车,赢钱改车,改车再飙车,直到一天遇见绞肉机为止。 -
我当时只是在观察并且不解,这车为什么还能不报废。因为这是89款的车。到现在已经十三年了。